好消息!
明确了!
春节留肥人员
可领1000元红包!
1月23日,合肥市出台《合肥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划》,开展“稳岗位”行动、“送红包”行动、“送保障”行动、“共享用工”行动,将面向在肥外来务工人员发放1000元的“留肥工作红包”,拿出“真金白银”留外地员工在合肥过年。
“稳岗位”行动
为中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减轻中小微企业用工负担,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交申请,依据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信息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单户企业补贴金额=风险储备金÷全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费免征总额×单户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免征总额,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银行帐户。
“送红包”行动
为在肥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留肥工作红包”。针对在肥务工、非安徽户籍并在肥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肥务工人员(在税务登记注册在肥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肥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企业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肥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不少于1000元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在肥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对于未在肥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送保障”行动
鼓励用工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大力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共享用工”行动
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在合肥,并为留肥外地员工提供合适工作岗位,对企业自身缺乏工作岗位的,通过“共享用工”模式,积极主动联系其他有岗位余缺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对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达7天及以上的输送企业,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
那么,“留肥红包”怎么申请?
需要哪些材料?
“留肥工作红包”申领
申报时间
“留肥工作红包”分两阶段发放。第一阶段于春节前预拨50%(不少于500元/人),申报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2月1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于春节后核拨剩余50%(不少于500元/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2月23日;第一阶段没有申报的企业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预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第二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核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申报材料
第一阶段:(1)合肥市2021年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2)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3)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4)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
第二阶段:(1)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2)2月18日、2月27日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申请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
申报材料
(1)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补贴申报表;
(2)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人员花名册;
(3)共享用工薪酬发放证明;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说明事项
1. 行动方案中所涉及的春节期间是指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
2. “留肥工作红包”和“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所需资金从稳就业相关资金中列支,优先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各区(开发区)先行支付后,市财政按50%给予补贴。四县一市可参考本方案执行,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3.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
(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年度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控我市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与稳岗留工全面推进。
5.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
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一、中小微稳岗补贴
问: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如何申报?在哪里申报?金额是多少?
答: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实行“免申即享”,依据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信息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单户企业补贴金额=风险储备金÷全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费免征总额×单户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免征总额。无需企业申报,春节前直接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二、留肥工作红包
问:如果企业注册地在合肥,但社保缴纳不在城区,而是缴纳在肥东、肥西、长丰、巢湖、庐江的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地县(市)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问:企业员工是外包性质的,合同也是跟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社保也是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的,签订合同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是合肥的分公司,办公地址在合肥,但税务缴纳在合肥市以外区域,是否可以申请?
答:税务缴纳在外地,不符合申报条件。
问: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代理人员可以申请春节期间留肥工作红包吗?该如何申请?
答: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代理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申报。须符合申报条件,并按规定作出春节留肥承诺。
问:若企业注册地非合肥市,但纳税和缴纳社保在合肥,是否可以申报?
答:符合企业税务和个人全口径社保险种缴纳在合肥的,可以申报。
问:针对企业申报此红包是否有名额限制?如有限制,每家企业限制多少名额?
答:没有名额限制。
问:条件中提到非皖户籍,请问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符合条件是否可以申请?
答: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问:企业属于在肥注册,税务、社保缴纳均在合肥,但省外户籍员工居住在非合肥市的省内其他地市,是否可以申请?
答:须满足春节期间在合肥要求,需由企业和员工作出承诺,同时,相关部门也将进行核查。
问:在肥的出租车司机,社保挂靠在公司,但社保费是自行缴纳的,目前准备留肥过春节,是否可以自行申报1000元红包?
答:由社保挂靠公司进行申报。需符合申报条件,并按规定作出春节留肥承诺。
问:个体工商户,通过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春节留肥是否可申请红包?
答:这项政策惠及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并作出春节留肥承诺,可以申报。
问:我是合肥的集体户口,但籍贯不是安徽的,我能申请吗?
答:补助对象必须是非安徽户籍。
问:我们企业税务登记不在合肥,但是有些职工社保在合肥,能申报吗?
答:税务登记不在合肥,不符合申报条件。
问:外来个体户和小商小贩(无社保)怎么领?
答:需持有在肥缴纳社保的记录申报。
问: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应该怎么办?
答:没有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问:申请留肥工作红包,除文件规定的申报表格外,是否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答:还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以及留肥员工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送保障”行动
问:“送保障”行动中的培训补贴、失业保险返还等政策如何申报?
答:培训补贴按原有政策执行;失业保险返还依旧实施“免申即享”,按原渠道返还。
四、“共享用工”余缺调剂
问: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的企业春节期间正常放假还能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吗?
答: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的企业,员工春节期间必须正常在岗从事生产。
问:劳务派遣人员和实习(见习)人员可以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吗?
答:“共享用工”余缺调剂不含劳务派遣用工、见习(实习)人员。
问: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贴除文件规定的申报表格外,是否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答:还需提交“共享用工”协议等相关材料。
附:各县(市)、区(开发区)经办电话
肥东县人社局:67799177
巢湖市人社局:82185834
肥西县人社局:68342373
长丰县人社局:66671701
庐江县人社局:82550997
瑶海区人社局:64496518
庐阳区人社局:65699346
包河区人社局:63357843
蜀山区人社局:65123617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63679063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65329609
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65777213
安巢经开区人社局:828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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