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春节留肥,可领1000元!

   发布机构: 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021-01-27 11:23


好消息!

明确了!

春节留肥人员

可领1000元红包!


1月23日,合肥市出台《合肥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划》,开展“稳岗位”行动、“送红包”行动、“送保障”行动、“共享用工”行动,将面向在肥外来务工人员发放1000元的“留肥工作红包”,拿出“真金白银”留外地员工在合肥过年。



“稳岗位”行动

为中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减轻中小微企业用工负担,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提交申请,依据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信息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单户企业补贴金额=风险储备金÷全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费免征总额×单户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免征总额,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银行帐户。


“送红包”行动

为在肥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留肥工作红包”。针对在肥务工、非安徽户籍并在肥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肥务工人员(在税务登记注册在肥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肥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企业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肥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不少于1000元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在肥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对于未在肥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送保障”行动

鼓励用工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培训补贴。大力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共享用工”行动

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在合肥,并为留肥外地员工提供合适工作岗位,对企业自身缺乏工作岗位的,通过“共享用工”模式,积极主动联系其他有岗位余缺的企业,进行员工输送。对春节期间开展共享用工达7天及以上的输送企业,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40万元。


那么,“留肥红包”怎么申请?

需要哪些材料?



“留肥工作红包”申领

申报时间


“留肥工作红包”分两阶段发放。第一阶段于春节前预拨50%(不少于500元/人),申报时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2月1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第二阶段于春节后核拨剩余50%(不少于500元/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2月23日;第一阶段没有申报的企业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预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第二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核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申报材料


第一阶段:(1)合肥市2021年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2)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3)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4)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


第二阶段:(1)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2)2月18日、2月27日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申请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


申报材料


(1)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补贴申报表;

(2)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人员花名册;

(3)共享用工薪酬发放证明;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说明事项

1. 行动方案中所涉及的春节期间是指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


2. “留肥工作红包”和“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所需资金从稳就业相关资金中列支,优先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各区(开发区)先行支付后,市财政按50%给予补贴。四县一市可参考本方案执行,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3.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

(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年度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控我市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与稳岗留工全面推进。


5.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

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一、中小微稳岗补贴

问: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如何申报?在哪里申报?金额是多少?

答: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实行“免申即享”,依据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信息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单户企业补贴金额=风险储备金÷全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费免征总额×单户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免征总额。无需企业申报,春节前直接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二、留肥工作红包

问:如果企业注册地在合肥,但社保缴纳不在城区,而是缴纳在肥东、肥西、长丰、巢湖、庐江的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地县(市)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问:企业员工是外包性质的,合同也是跟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社保也是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的,签订合同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是合肥的分公司,办公地址在合肥,但税务缴纳在合肥市以外区域,是否可以申请?

答:税务缴纳在外地,不符合申报条件。


问: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代理人员可以申请春节期间留肥工作红包吗?该如何申请?

答: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代理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申报。须符合申报条件,并按规定作出春节留肥承诺。


问:若企业注册地非合肥市,但纳税和缴纳社保在合肥,是否可以申报?

答:符合企业税务和个人全口径社保险种缴纳在合肥的,可以申报。


问:针对企业申报此红包是否有名额限制?如有限制,每家企业限制多少名额?

答:没有名额限制。


问:条件中提到非皖户籍,请问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符合条件是否可以申请?

答: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问:企业属于在肥注册,税务、社保缴纳均在合肥,但省外户籍员工居住在非合肥市的省内其他地市,是否可以申请?

答:须满足春节期间在合肥要求,需由企业和员工作出承诺,同时,相关部门也将进行核查。


问:在肥的出租车司机,社保挂靠在公司,但社保费是自行缴纳的,目前准备留肥过春节,是否可以自行申报1000元红包?

答:由社保挂靠公司进行申报。需符合申报条件,并按规定作出春节留肥承诺。


问:个体工商户,通过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春节留肥是否可申请红包?

答:这项政策惠及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并作出春节留肥承诺,可以申报。


问:我是合肥的集体户口,但籍贯不是安徽的,我能申请吗?

答:补助对象必须是非安徽户籍。


问:我们企业税务登记不在合肥,但是有些职工社保在合肥,能申报吗?

答:税务登记不在合肥,不符合申报条件。


问:外来个体户和小商小贩(无社保)怎么领?

答:需持有在肥缴纳社保的记录申报。


问: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应该怎么办?

答:没有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问:申请留肥工作红包,除文件规定的申报表格外,是否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答:还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以及留肥员工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送保障”行动

问:“送保障”行动中的培训补贴、失业保险返还等政策如何申报?

答:培训补贴按原有政策执行;失业保险返还依旧实施“免申即享”,按原渠道返还。


四、“共享用工”余缺调剂

问: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的企业春节期间正常放假还能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吗?

答: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的企业,员工春节期间必须正常在岗从事生产。


问:劳务派遣人员和实习(见习)人员可以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吗?

答:“共享用工”余缺调剂不含劳务派遣用工、见习(实习)人员。


问: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贴除文件规定的申报表格外,是否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答:还需提交“共享用工”协议等相关材料。


附:各县(市)、区(开发区)经办电话

肥东县人社局:67799177

巢湖市人社局:82185834

肥西县人社局:68342373

长丰县人社局:66671701

庐江县人社局:82550997

瑶海区人社局:64496518

庐阳区人社局:65699346

包河区人社局:63357843

蜀山区人社局:65123617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63679063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65329609

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65777213

安巢经开区人社局:82811202


本文系编辑整理转载,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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