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企业社保费12月底前必须补缴!

   发布机构: HRoot  2020-12-18 10:48

2020年的12月,也是今年的最后1月。HR们可千万不要忘了这么一件大事。企业社保费补缴!

5月22日,国务院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前期出台六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

其中对于企业三项社保费的缓缴,官方也做了明确的规定,缓缴期限执行至2020年12月底,不得跨年。


来源:广州方胜人力资源


  • 阅读 245,402
  • 3
/// HRoot(包含移动应用、网页版)是一款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内容推荐引擎,内容全部来自内容账号在HRoot内容平台自行发布或授权自动抓取,HRoot不生产内容。以上的本文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机构/发布人、内容账号所属机构或所属人自身观点,不代表HRoot观点或立场。本文内容账号的发布机构/人信息请点击本文标题下方的发布机构/人名称以了解详情。【复制原文出处链接】
本栏目更多精彩文章
暂无相关数据
最新活动
HRoot官方微信

HRoot微信公众号提供*新的人力资源资讯信息,现在关注即可好礼!

扫码关注
投诉
HRoot媒体矩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使用条款| 隐私政策| 安全承诺|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Copyright © 2002 - 2024 HRoo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21-58215197 沪ICP备05059246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75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