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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报、投诉用工单位?

转自:12333 时间:2006-5-29 14:04:39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可以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2、举报人应明确提供被举报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3、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劳动监察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对认为有违法事实的事项予以立案,并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对不属劳动监察受理范围的举报,将移送有处理权的部门处理。

4、全市劳动监察机构接待举报时间:周1~周5,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市、区县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
 
 


(编辑:Rebe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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