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劳务派遣”说事
| | 转自:中国劳动保障报
时间:2006-5-26 11:56:18 |
被北京肯德基公司以“违反拣货操作规程”为由辞退的山东泰安进京务工人员徐延格状告肯德基公司一案,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大小报纸报道,诸多网站转发,着实吸引了不少眼球。人们关注的是,像肯德基这样的全球知名企业,怎么会如此“翻脸不认人”, 怎么会对为其工作了11年的员工如此冷酷无情?人们同情的是,徐延格以一己之力诉诸如此庞大的知名企业,其难度可想而知。对弱者的同情和不平,几乎成为许多关注此事的人的共同心理,并由此使“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受到了严重株连。 毫无疑问,作为弱势群体一分子的徐延格赢得了舆论的支持。然而在仔细观察和冷静分析此案时,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我们发现,这一案例似乎很难得出孰是孰非的结论。倒是许多人对“劳务派遣”这个虽然不老,但也绝非新生事物的用工形式的陌生,以至引出些许误解和疑虑,还是很值得探讨一番的。 我们先梳理一下这一案件的发展过程: 1.徐延格,山东泰安东平县人。1994年到北京肯德基公司务工,从事仓储搬运工作; 2.2004年4月,徐延格与北京时代桥劳动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桥)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其公司的派遣工; 3.2005年10月,徐延格因工作失误被北京肯德基公司辞退; 4.2006年1月25日,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徐延格与肯德基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无法认定”为由,驳回徐延格的仲裁请求后,徐延格不满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2月21日此案第一次开庭,没有判决。肯德基认为徐延格是时代桥派遣到肯德基的务工人员,称徐告错了对象; 5.到目前为止,徐延格尚未对时代桥提出诉讼要求。 去掉各种带有感情色彩的描述以及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的细节,我们审视一下此案的关键词——— 关于“合同认定”。徐延格与时代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时即已认定,说明他的劳动合同真实有效,徐无疑是时代桥的派遣员工了。尽管有媒体说时代桥是什么“实力一般的不知名公司”、“既不知道时代桥在哪,又不知道它是干什么的”,等等,但时代桥的的确确是一家正规注册的劳务派遣公司。据时代桥一位负责人介绍,该公司麾下有4000余名员工,被派往东芝电梯、北京地铁、北京航空食品、北京燕莎等单位工作。他们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已经摸索出一套操作程序和制度。每月数次的员工现场沟通会、员工档案管理费补贴、年终优秀员工奖励,提供员工离职后的再次就业机会等,都是对新的用工模式的一种探索。 关于“辞退理由”。徐延格的被辞退无疑是令人遗憾的,和每个劳动者失去工作一样,这种境遇都会获得人们的同情。这里关键的是,肯德基对他的辞退理由和处理方式是否公平公正。记者没有看到肯德基的内部管理条例,亦无法判断孰是孰非。但从徐延格自述的过程看,显然是肯德基抓住了其“违规”的“把柄”。 关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近些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产物。应该说它在转换人们就业观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丰富用工形式、促进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有关此案的大量报道中,字里行间似乎把责任都归咎于时代桥,也就是“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了。 毋庸讳言,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劳务派遣也有其先天的不足。比如:派遣员工的培训问题、劳务派遣组织的规范和约束问题、出现工伤如何处理问题、职工在用人单位的权益如何保障问题,等等,都是有待改进的。如上所述,目前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更多的是法律法规尽快完善和对相关机构加强管理和监督的问题,而非这种用工形式即罪恶的渊薮。 徐延格案风波未平,人们还在关注事件的发展,也关注着徐延格今后的命运。我们希望所有打工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障,我们也希望“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不断完善进而发挥更大的作用。千万别把劳务派遣妖魔化了。 (编辑:Rebec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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