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怕,如果你在深圳失业了,这1704元钱一定要去领!

   发布机构: HRoot  2018-04-19 10:59

又到金三银四全民跳槽季
很多人选择了换新工作
但你以为跳槽就是简单的
从一个公司到另一个公司么?
骚年,图样图森破!
都说人在江湖漂
哪能不面临失业的风险
没了工作,没了钱
你还怎么在深圳这座城市生活下去
虽然在深圳有可能一不小心丢了工作
但你知道吗
当你失业的时候
你可以去领取失业保险1704元
它就是专门用来帮你,度过困难日子的!
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即2130元 x 80%=1704元
那么,到哪里去申请失业保险金呢?
桃麽麽告诉你,有四种渠道可申请
申请渠道
① 社保窗口(35个社保窗口)
② 辖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120个“一站式”窗口)
③ 邮政储蓄银行(全市141个网点)
④ 自助终端机(仅限非深户籍员工办理)
全市失业人员不分区域
可选择就近就便的窗口
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不受参保辖区的限制
选择离你最近的地方去办理就可以咯
不过,领取失业保险金还是有条件的
一起来看,你符合条件不?
领取条件
①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那么你可能又要问了
什么情形才算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下面我们就详细的说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一、下列情形之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异议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① 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② 金融社保卡(没有金融社保卡的提供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在社保机构留有银行账户的无需提供)
③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请人可以携带以上资料
到劳动保障事务所、邮储银行、
自助终端机、社保窗口办理
更重要的是,领取失业金期间
医保继续参保,还不用自己掏钱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为其按月缴费,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这下看明白了吗
如果你在深圳不幸失业了
只要符合条件
别忘记去领这1704元钱!
最后给大家奉上深圳社保窗口的地址
滑动查看全部
罗湖区
罗湖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楼、2楼、11楼
联系电话: 8222963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福田区
福田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8297874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南山区
南山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
联系电话: 260791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南山分局华侨城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12号华侨城集团指挥部1楼东侧
联系电话: 2660119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南山分局西丽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北路52号丽新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 2662800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南山分局蛇口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临园大厦附楼一楼
联系电话: 2662800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盐田区
盐田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15楼
联系电话: 2535292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宝安区
宝安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楼(区武装部旁)
联系电话: 2788025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110号
联系电话: 2960539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沙井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企安路4号企业大厦A栋1-3楼
联系电话: 2768682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石岩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坑尾路口社保大楼
联系电话: 2900336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松岗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罗路(基督教松岗堂斜对面、松岗水厂正对面)
联系电话: 2709432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西乡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流塘新村路4号西乡村委旁
联系电话: 2794446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新安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4区雅然居一栋二楼
联系电话: 2767152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岗区
龙岗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联系电话: 2892151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坂田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5楼
联系电话: 8933123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南湾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红棉路12号港华高科技园(东西干道往横岗方向)
联系电话: 8953481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龙岗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鹏达路164号龙运通大厦4楼
联系电话: 2830709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坪地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49号
联系电话: 84091244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布吉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深惠路知春里大厦3楼
联系电话: 285337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平湖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顺昌街96号
联系电话: 2884129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横岗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心愉街16号
联系电话: 286988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龙城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长兴南路与龙福路交界处尚景华园1栋2楼
联系电话: 2892794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光明新区
光明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联系电话: 2740051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光明分局公明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风景北路社保大厦
联系电话: 2715513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坪山区
坪山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号
联系电话: 8413125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坪山分局驻坪山新区行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2号
联系电话: 8413125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华区
龙华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碧澜路大布巷路口(原泗黎路大布巷路口)
联系电话: 2802441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华分局大浪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工业西路龙华中学斜对面
联系电话: 2815768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华分局龙华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油松路交汇处天汇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2916052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龙华分局民治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和民宝路交汇处新景大厦6、7楼(民治交警中队)
联系电话: 2314605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大鹏新区
大鹏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葵新北路86号
联系电话: 8420622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大鹏分局南澳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人民路17号2楼
联系电话: 8440254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大鹏分局大鹏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青年路51号二楼
联系电话: 8430239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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