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 | 转自:
时间:2008年7月4日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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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号:劳社部函〔2002〕56号
颁布日期:2002年3月1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调整2002年原中央行业统筹单位养老保险费率的请示》(新劳社字〔200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批复费率表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编辑:wz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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