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对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 | 转自:
时间:2008年7月4日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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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号:劳社部函〔2002〕52号
颁布日期:2002年3月13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你们《北京市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单位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请示》(京劳社养文〔2002〕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市提出的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调整意见(见附表),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表: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批复费率表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编辑:wz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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