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薪资行情 >> 正文

台“立院”通过 台湾地区领导人月薪为46万新台币

转自: 时间:2008年5月13日16:25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为了让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薪资给付更加明确,台湾“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待遇支给条例案”,将其薪水“法制化”。

  依照新通过的“条例”计算,台湾地区领导人薪水将从现在的每月46.23万元(新台币,下同),调整为46.278万元,小幅增加480元。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则从每月34.675万元缩水为34.28万元,少了3950元。


(编辑:steven)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站内搜索



热点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