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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福州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转自: 时间:2008年4月8日14:4

  一年来,围绕夯实社会保障这一稳定之基,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扩面征缴、确保支付为重点,大力推进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参保对象多领域、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确立完善。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认真落实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及时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巩固“两个确保”成果,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2006年,已按时足额为19.27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5.55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累计为6.54万名流动职工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为1.4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全市190831名企业退休人员100%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其中190608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率达99.88%。截止2006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企业已达2.24万家、参保职工已达63.42万人,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已达2917家、参保职工已达12.3万人,全市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已达25.1万人。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到区属以上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以及与省、市属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人员,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商业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费用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城区特困医疗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同时,围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完善医保服务协议、规范药品目录管理、强化医疗费用稽核、增加医保定点单位,确保群众医疗需求得到基本保障。截止2006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已达9587家,参保人员已达58万人;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已达208家,零售药店已达139家。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稳步推进。按照“总量控制、自求平衡、促进就业、确保发放”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管理、保险费申报缴纳、保险金申请发放等工作,失业保险的保生活、促就业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参与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持续增加。截止2006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已达3.8万家、参保职工已达73万人。认真落实《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各项制度,开展以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为重点人群的工伤保险扩面“平安计划”,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截止2006年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已达1.72万户、参保职工已达54.65万人。着力完善和落实生育保险各项制度,积极推进生育保险扩面工作。截止2006年底,全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已达1.72万户、参保职工已达41.2万人。


(编辑:ji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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